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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卡异地使用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8415
北京医保卡异地使用政策主要涉及异地就医备案、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及相关问题的处理。以下是关于北京医保卡异地使用政策的详细解答。
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流程
- 线上办理: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京通小程序、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备案。
- 线下办理:参保人员可以前往参保地的医保局窗口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等材料。
备案生效时间
线上自助办理的异地就医备案可立即生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成功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有效期
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员自行选定,备案生效日期和备案截止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在备案就医地统筹地区内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均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适用范围
- 跨省联网定点医院:参保人员需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进行就医,才能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京津冀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结算方式
- 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院就医时,医院收费端口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
- 手工报销:如果就医的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参保人员需先垫付费用,然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需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住院报销:北京城镇职工参保人在外省市三级医院就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1800元。
- 门诊报销:门诊费用报销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但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北京政策执行。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住院报销: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本年度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区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8%。
- 门诊报销:门诊费用报销同样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北京政策执行。
异地就医的常见问题
备案后本地医保使用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北京市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医保使用不受影响,原选定的本市个人定点医院保持不变,仍可在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
取消备案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渠道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北京医保卡异地使用政策主要包括异地就医备案、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及相关问题的处理。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进行就医,才能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的政策,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确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地医保使用不受影响,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取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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