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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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刑人员医疗基本情况 | 每所监狱都有狱内医院,不同监狱医院医疗水平有差异,但至少有镇级卫生院水平。对于绝大多数服刑人员来说,狱内医院是其整个服刑生涯中能接触到的医疗机构。 |
| 服刑人员看病方式 | 服刑人员平时哪里不舒服,可以直接向管教申请,然后由管教带到监区医务室或者监狱医院检查治疗。监狱医院除了日常接诊之外,也有日常巡诊制度,每天都会派医生巡诊。 |
| 保外就医定义 | 保外就医是指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
| 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有期徒刑或拘役罪犯) | 1.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 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无期徒刑罪犯) | 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种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 不得保外就医情形 |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 保外就医诊断要求 |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 |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 可准予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 | 1. 各种经常发作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等,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2. 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的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以及由此导致的心律失常等。3. 高血压病达到III期者。4. 空洞型肺结核、支气管扩张等肺部疾病,若反复咯血且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或存在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者。5. 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等。6. 由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7. 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导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且经治疗不愈者。 |
| 其他可保外就医情形(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 | 1. 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 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3.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4. 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
| 申请保外就医时间限制 |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
| 不准保外就医情形(《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
| 取保候审情形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备注:关于囚犯能否看眼科医院,文章未提及相关内容。但从服刑人员看病流程来看,若在狱内医院无法解决眼科问题,可能会依据病情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考虑是否满足保外就医等条件从而前往更专业的医院就医。保外就医需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术语解释: -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严重疾病经司法机关批准在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 - 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一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保证其在一定条件下不被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