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详情 |
|---|---|
| 基本信息 | 名称:福鼎市康视医院;性质:民营公司;规模:50 - 99人;行业:医疗/护理/卫生;成立时间:2019 - 10 - 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MA339HU79X;经营范围:综合医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金:380万元;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城街道南湾路37、39、41号;电话:0593 - 7832114(咨询),0593 - 7832058 |
| 服务相关 | 服务范围:主要提供综合医疗服务,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解决方案;特色:康视眼科医院以其专业的医疗团队和先进的设备而闻名,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视力矫正服务,能针对近视、远视等眼科问题提供全面治疗方案 |
| 周边情况 | 地理位置优越,毗邻拥有天然深水港三都澳、中国大黄鱼之乡的宁德;与福鼎武夷·玉桐湾距离2759米;周边还有海桐医院(距离3103米,地址海达路21号)、福鼎市医院(距离4367米,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古城南路120号)、福鼎华山医院(距离4893米,地址地区中山中路168号(人民剧场往北50米)) |
| 交通线路 | 公交线路有122路(途径济南站、经一纬五、经一纬六、济南东站、大明湖火车站等站点)、K102路(途径济南站、经一纬五、济南长途汽车站等站点)、K156路(途径济南西站、大明湖火车站等站点) |
| 人员薪资与招聘 | 工资:¥3 - 4.5K占比多占74;招聘:新24个职位,2024年较2023年增长7,曲线上升可能是规模扩张,曲线下降可能是发展平缓或员工留存较好(统计于企业发布的公开数据,仅供参考) |
| 行政处罚情况 | 1. 2022年11月3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医保稽﹝宁﹞罚处字﹝2022﹞第9号,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内容是罚款3745.93元,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法事实是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处罚依据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罚机关是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 2024年,因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被宁德市医疗保障局罚款2.185468万元;3. 2024年,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等相关规定,被宁德市医疗保障局罚款8168.7元 |
| 相关其他医院信息 | 福鼎市医院百胜院区二期项目:2021年宁德市重点项目,规划建筑面积92246平方米,规划建设床位800张,主要建设1栋门诊楼综合楼、2栋病房综合楼等配套设施。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及硬装工程,正在加速收尾软装工程,配置到位后,先进行门诊搬迁,病房搬迁将根据院部安排逐步实施。投用后,门诊一楼设收费处、门诊药房、服务中心、肿瘤防治中心等,二楼设内、外科门诊,三楼设耳鼻喉科及眼科等专科,四楼设行政办公区,整个院区按色系规划不同功能区,为患者就医提供便利;福鼎爱与光眼科诊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30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福鼎市天湖路590 - 260号,法人是柯淑芬,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0元 |
术语解释: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对广告的内容、发布等方面进行了约束。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根据立法目的和公平公正原则,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行政处罚的适用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