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 事件 | 具体内容 |
|---|---|---|
| 2025年5月 | 媒体报道引发关注 | 羊城晚报·羊城派刊发《被营业额遮蔽双眼?爱尔眼科大量行政处罚背后》,引起广泛关注。 |
| 2025年7月31日 | 实名举报 | 有人向卫健委实名举报多地爱尔眼科医院为牟利伪造某类专项近视手术时间。诊断证明上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已完成,但手术时间不填写,交给做完近视手术的青年或家长,嘱咐其自行填写虚假手术时间以通过体检。举报人还列举青年王某于2022年8月在蚌埠爱尔和平眼科医院先做眼底激光手术,次日做近视手术,2022年9月1日进入某单位的案例。 |
| 2025年10月12日 | 卫健委回复 | 江苏、安徽、湖北三省分别会同多部门,组织专家和监督执法人员,共对辖区内爱尔眼科医院公司下属93家医疗机构进行“出具虚假诊断证明”排查。 |
| 2025年(时间未明确,推测在10月12日之后) | 排查结果 | 卫健委在具体排查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等三省的93家爱尔眼科医院后,发现其中4家医院涉嫌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分别是江苏南京爱尔眼科医院、扬州爱尔眼科医院、安徽蚌埠爱尔眼科医院、湖北咸宁爱尔眼科医院。 |
| 2025年11月20日 | 爱尔眼科回应 | 回函中所提到的有关医院违规事宜,属地监管部门已经给予相应处罚,相关涉事医院已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了整改,爱尔眼科医院集团也按照内部规定,对涉事医院相关负责人做出了严肃处理。 |
| 2025年11月20日 | 艾芬回应 | 艾芬称其揭露的只是冰山一角,继续坚持揭露和举报。艾芬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的急诊科大夫,也是参与武汉新冠疫情救治工作的“抗疫医生”,从2020年底开始爆料,内容涉及自己及其他自称曾在爱尔眼科就医的患者诉求,其给卫健委的信访内容包括宿迁科以康爱尔五官医院商业贿赂问题,扬州爱尔眼科医院出具虚假证明的问题。 |
| - | 其他爆料 | 有人在微博发布两张标为“中秋外联明细表”的图片,其中涉及42名公职人员以及59000元额度的购物卡,涉事单位为贵港爱尔眼科医院。 |
| 省份 | 涉事医院 | 违规行为 | 处理情况 |
|---|---|---|---|
| 江苏 | 南京爱尔眼科医院、扬州爱尔眼科医院 | 涉嫌出具虚假诊断证明 | 属地监管部门已给予相应处罚,涉事医院已按要求整改,爱尔眼科集团对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 |
| 安徽 | 蚌埠爱尔眼科医院 | 涉嫌出具虚假诊断证明 | 属地监管部门已给予相应处罚,涉事医院已按要求整改,爱尔眼科集团对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 |
| 湖北 | 咸宁爱尔眼科医院 | 涉嫌出具虚假诊断证明 | 属地监管部门已给予相应处罚,涉事医院已按要求整改,爱尔眼科集团对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 |
| - | 宿迁科以康爱尔五官医院 | 涉及商业贿赂问题(艾芬信访提及) | - |
| - | 贵港爱尔眼科医院 | 被爆料“中秋外联明细表”涉及42名公职人员及59000元额度购物卡 | - |
| 影响对象 | 具体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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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 | 可能导致患者接受错误的治疗方案,延误病情,甚至对眼睛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严重践踏患者权益。 |
| 医疗行业 | 严重破坏医疗秩序,损害整个行业的信誉,其他正规医院的努力和声誉可能会受到牵连,让患者对整个眼科医疗领域产生怀疑。 |
| 爱尔眼科 | 作为知名的眼科医疗连锁机构,因负面事件蒙上阴影,若不深刻反思、全面彻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将逐渐失去立足之地。 |
| 监管部门 | 给监管部门敲响警钟,提示日常监管需要持续加强,对于群众的反馈要更加重视。 |
术语解释:
1. 专项近视手术:指针对近视问题进行的特定类型手术,在此次事件中涉及的相关体检标准对手术术式有规定,如“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
2. 诊断证明:是医疗单位为患者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用于证明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情况等信息,在此次事件中涉及被伪造手术时间的问题。
3. 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宿迁科以康爱尔五官医院被艾芬信访提及存在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