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年休假对象 | 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岗员工;正式事业编在岗职工在医院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医院所有在职员工 |
| 年休假天数 | 工作满一年每年休假5天,每增加一年增加年休假一天,年休假上限为15天 |
| 职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0(含) - 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 |
|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个工作日;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个工作日;已满20年,年休假15个工作日 | |
| 特殊入职时间年休假规定 | 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职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职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入职的职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
| 退休人员年休假规定 | 当年退休人员,春节以前退休者无年休假,春节后至9月30日前退休者可有8天年休假,10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者可有15天年休假 |
| 年休假使用办法 | 连休年假需提前一月告知本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本部门员工休假方案,保证本部门正常运转,再由院长审核批准后实施 |
| 年假可以分段休,一年之内休完即可 | |
| 因工作需要,医院无法安排员工在当年休假的,经院领导批准可安排至下年度。员工不可以自行跨年度安排 | |
| 因工作需要医院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医院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不含绩效)。员工自己放弃年休假的,医院按其日工资收入的2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不含绩效)。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按同等时间换休 | |
| 年休假审批程序 | 职工需提前一周填写《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单》,并经本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再提交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或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年假申请表,并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然后提交人事部门备案,且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 |
| 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 特殊情况处理 | 如遇医院指令性任务或应急医疗救援等特殊情况,与职工年休假时间相冲突时,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调遣。任务完成后,医院将统筹安排补休年休假 |
| 其他休假规定关联 | 请事假、病假者,须先用年休假冲销;年休假可冲抵事假。冲抵年休假外的事假,不享受任何待遇 |
| 年假补偿和享受 | 员工按照实际休假天数享受相应的薪酬,不得因休假而减少工资或其他福利。如员工在年假期间出现突发情况需要提前结束休假,需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批准 |
| 年假延期规定 | 若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按时休假,需提前3天书面申请延期,并经部门主管批准 |
| 年假统计和结算 | 医院在年底前需完成员工年假的统计和结算工作,确保员工的年假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备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当年调入本院的职工年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要求调动的员工,已发商调函,本年年底没有办理调动手续,才能享受当年的探亲假;新调入本院工作的员工(除教学医院调入者外),年假规定按相关标准执行;医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长不得超过15天,并且年度带薪年休假累积时间不得超过2年,否则将作废。
术语解释: - 年休假:指员工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可享受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 - 病假:指员工非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其一定期限的医疗期。 - 事假:职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在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下,一般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节假日办理,特殊情况需按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