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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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黎春华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4 - 2006年于沈阳军区服役,2008年加入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京津地区大客户经理、中区销售总监、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兴齐眼科医院院长、沈阳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等职。 |
| 社会任职 | 辽宁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辽宁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辽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工商联副主席、沈阳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和平区科协副主席、中医药产教融合促进委员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装备协会眼表疾病学组副秘书长。 |
| 企业发展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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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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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待调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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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息维度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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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7年08月16日 |
| 法定代表人 | 黎春华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等;还包括眼科医院服务、保健食品销售、验光配镜服务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等。 |
| 社会责任与公益 | 推动和支持沈阳市公益事业发展,参与“战疫”、慈善公益、扶贫助残、助学助教等;“健康有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进校园公益项目走进北京中学;获得“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沈阳兴齐眼科医院院长黎春华当选为沈阳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 |
| 学术会议 | 主办“兴齐眼科医院届眼科护士优质护理交流会”“2020干眼诊疗高峰论坛”和“2020沈阳青少年近视防控学术研讨会”。 |
| 特色制剂 | 2019年1月28日,“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医疗机构制剂正式获批。 |
注: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由于稳定性和安全性因素,只能在配制单位实体购买,并且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得通过网络销售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