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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一年定点一次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7958
广州医保的定点医院选择和变更政策如下:
- 1.普通门诊统筹选点规定:参保人需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小点”后,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其他医疗机构(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 2.选点确认和变更:参保人凭医保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选点确认手续,选定后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如果参保人在新自然年度内未在原选定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统筹记账医疗费用,可以到拟改选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改点手续
- 3.变更次数和条件:通常情况下,参保人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定点医院在新的结算年度开始时(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参保人可以重新选择定点医院如果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在年度内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或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 4.线上和线下办理方式:线上办理:可以通过“穗好办”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线下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等资料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广州医保的定点医院选择和变更政策允许参保人在每年1月1日后重新选择定点医院,通常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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