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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医保一体化后是否还需要备案
有家健康网 2025-04-01阅读量:8389
根据202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京津冀医保协同政策,三地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无需再办理备案即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具体措施如下:
一、取消备案范围
住院、门诊、购药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含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购药,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门诊慢特病
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认定后无需重复备案手续,但报销待遇仍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二、政策效果
流程简化 :无需再跑现场备案,实现“零材料、零跑腿”,就医体验与本地就医一致。
覆盖范围 :政策覆盖京津冀三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等。
三、注意事项
待遇标准 :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具体待遇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例如北京参保人在天津就医仍适用天津的报销标准。
门诊慢特病管理 :门诊慢特病需在参保地完成资格认定,异地就医时无需重复申请。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是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就医流程,降低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成本,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综上,京津冀医保一体化后,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就医无需备案,但需注意门诊慢特病的特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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