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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居民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4-09阅读量:2888
南宁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门诊统筹待遇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日报销限额15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65%;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日报销限额10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75%;
一般诊疗费由门诊统筹支付8.5元/人次,个人负担1.5元/人次。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 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后,相关医疗费用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报销流程
直接结算(推荐)
-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完成费用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线下申报(特殊情况)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如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等),可垫付费用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原件;
门诊病历(原件);
疾病证明书(限急诊留观提供);
医疗费用发票(丢失需提供加盖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及承诺书);
费用清单原件;
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社保卡或银行卡。
三、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急诊限用)、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件、社保卡或银行卡;
特殊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表(2014年前办理)、未直接结算情况说明(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时)。
四、办理时效
直接结算 :当场完成;
线下申报 :自提交材料起1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五、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备案 :跨统筹区就医需提前备案,备案后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办理;
学校参保人员 :市本级高校学生可到市社保局或高校窗口办理,其他城区参保人员需到所属城区社保中心办理;
费用报销限额 :门诊统筹有每日报销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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