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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取暖费发放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10阅读量:2652
根据临沂市相关政策的综合整理,取暖费发放规定如下:
一、发放对象
城乡困难群众
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
农村困难群体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
其他特殊群体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标准发放;农村相关群体按每户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
二、补贴标准
城市群体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贴不低于600元。
农村群体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贴不低于300元。
特殊群体 :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
企业退休职工 :每人每年补贴1700元(需注意此政策可能随调整)。
三、发放时间
一般情况 :补贴通常在每年10月发放,随工资一同发放至工资卡,部分单位可能提前至9月。
调整情况 :若当地政府调整政策,发放时间可能发生变化,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四、申请与审核
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工资证明等材料申请补贴,经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
低保、特困人员等群体一般无需申请,系统自动核定发放。
五、注意事项
同一家庭若同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不重复发放补贴。
补贴资金由政府专项列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政策文件,具体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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