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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继承全部给子女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14阅读量:2656
不可以继承全部
社保的继承规则因险种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可继承范围
参保人员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及利息均属于个人财产,可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
若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有权平等继承,但若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需按法定份额分配。
二、其他社保项目的处理
不可直接继承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以提供风险保障为目的,其待遇不可直接继承。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可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遗属可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遗属在符合条件时也可领取。
三、注意事项
遗嘱的影响
若参保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受益人,个人账户余额将按遗嘱执行;否则,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区别
养老保险的统筹账户属于社会共济性质,不可继承;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财产,可继承。
其他遗产的继承规则
若参保人同时拥有其他遗产(如房产、车辆),需先扣除社保待遇,剩余部分再按《民法典》规定继承。
社保并非全部可继承,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由子女继承,其他项目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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