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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继承全部给子女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14阅读量:2656

不可以继承全部

社保的继承规则因险种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1. 可继承范围

    参保人员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及利息均属于个人财产,可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2. 继承份额

    • 若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有权平等继承,但若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需按法定份额分配。

二、其他社保项目的处理

  1. 不可直接继承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以提供风险保障为目的,其待遇不可直接继承。

  2.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可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遗属可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遗属在符合条件时也可领取。

三、注意事项

  1. 遗嘱的影响

    若参保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受益人,个人账户余额将按遗嘱执行;否则,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2. 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区别

    养老保险的统筹账户属于社会共济性质,不可继承;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财产,可继承。

  3. 其他遗产的继承规则

    若参保人同时拥有其他遗产(如房产、车辆),需先扣除社保待遇,剩余部分再按《民法典》规定继承。

社保并非全部可继承,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由子女继承,其他项目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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