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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5阅读量:7996
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统筹
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300元,三级500元
支付限额 :年度最高5000元(在职职工)或6000元(退休人员)
支付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60%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门诊慢特病
起付标准 :按医疗机构等级执行(如三甲1000元、二甲800元等)
支付比例 :80%
年度限额 :4000元起,个人负担14000元以上进入大病保险报销(60%)
二、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三甲1000元、三乙800元、二级500元、基层300元
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30%
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 :
基本医疗:80%-98%(三级60%、二级及以下80%)
大额补充医疗:超过19万元部分按95%报销
退休人员 :
基本医疗:85%-98%(三级65%、二级及以下85%)
大额补充医疗:同在职职工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 :跨省临时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长期居住备案按本地标准执行
药品自负比例 :乙类药品10%、血液蛋白20%
生育保险 :生育住院按95%报销,门诊产检按80%-85%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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