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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相互转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19阅读量:5829
根据我国医保政策,医保卡个人账户的资金具有专款专用性质, 不能直接转移到另一张医保卡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性质
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是医保中心按月划入的医疗费用报销后剩余部分,仅限用于支付门诊、药店购药、住院等医疗费用, 不可提现或转移 。
二、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家庭成员共济使用(部分地区试点)
- 部分地区(如新疆、广西)推出“医保钱包”功能,支持个人账户资金实时转账至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的“医保钱包”,用于就医购药等场景。但此功能目前仅在试点地区开通,且仅限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账户互转。
跨统筹地区转移
若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原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明、社保卡信息等材料,新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余额转入新卡。
需注意:转移后原卡将停用,个人账户资金不会退还,仅转移到新参保地医保账户。
其他情形
夫妻间 :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转移,但双方均可使用各自账户内的资金支付医疗费用。
离职或退休 :离职时个人账户余额可申请清零转移,退休后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领取。
三、法律依据
医保资金属于社会保障基金,具有专款专用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个人账户资金挪作他用。若需实现账户间资金共享,需通过上述法定途径办理。
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转移,但可通过试点功能实现家庭成员共济或跨统筹地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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