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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人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2阅读量:2288

厦门个人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及医疗费用金额、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 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8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3%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5%

    • 年度最高限额:10万元

  2. 住院报销

    • 首次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200元

    • 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8%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7%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3%,退休人员8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 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500元(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45%

      • 二级医院:55%

      • 三级医院:65%

    • 年度最高限额:10万元

  2. 住院报销

    • 首次住院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 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90%

      • 二级医院:80%

      • 三级医院:73%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三、其他说明

  • 生育津贴 :顺产128天,难产143天,按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住院报销100%,无起付线、无封顶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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