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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27阅读量:3625

长春市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标准(2025年最新)

  1. 起付线金额

    • 省及省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1100元

    • 市级综合医疗机构:800元

    • 区级综合医疗机构:700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683元(2025年调整后)

  2. 报销比例

    • 省及省级以上: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2%

    • 市级: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57%

    • 区级:在职职工91%,退休职工93%

  3.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4倍职工年平均工资(具体金额未明确)

二、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2025年最新)

  1. 门诊统筹

    • 起付线:无统一标准(部分村卫生室100元起)

    • 报销比例:50%

  2. 门诊慢性病

    • 起付线:100元(一级及以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00元

  3. 门诊特殊疾病

    • 执行全省统一病种目录,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三、其他说明

  • 转诊异地住院 :起付标准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

  • 退休人员优惠 :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均比在职职工低2个百分点

  • 年度累计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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