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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29阅读量:6968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一级及以下医院 :60%
二级医院 :40%
三级医院 :不报销
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 :按二级医院标准执行
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重大疾病)
报销比例 :与住院相同(一级80%、二级60%、三级40%)
年报销限额 :1000元/人,多病种叠加每增加一种增加200元
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等)
报销比例 :二级60%、一级80%
年报销限额 :1500元/人·年(含两种病种)
二、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与报销限额
一档 :8万元/年,起付线800元(三级医院600元)
二档 :12万元/年,起付线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未成年人 :在起付标准上浮5个百分点
报销比例分段
4万元内 :75%
4万-10万元 :80%
10万-20万元 :90%
超过20万元 :95%
三、其他注意事项
大病保险
起付线16901元/年,年报销限额20万元,报销比例60%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缴费标准
一档:400元/年
二档:775元/年
特殊群体优惠
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征地保养人员:社区医疗机构50%、非签约机构40%
在校学生:统一按50%比例结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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