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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慢特病门诊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7019
湖南省慢特病门诊报销政策为47种慢性病、特殊疾病患者提供门诊治疗费用保障,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70%,部分病种可叠加100元/月限额,且省内参保关系转移时待遇资格互认。以下是政策核心要点:
覆盖病种与报销标准
纳入恶性肿瘤、高血压3级、糖尿病、冠心病等47种疾病,按病种设定月度医药费用限额(如恶性肿瘤康复治疗400元/月),政策范围内费用直接报销70%。职工医保参保人报销比例更高,在职80%、退休85%。“一病一待遇”与特殊叠加规则
原则上患者仅享受一种病种待遇,但符合多病种标准的可自主选择一种为主,并增加不超过100元/月限额。高血压、糖尿病慢特病待遇与普通“两病”用药保障不重复享受。便捷申请与动态管理
需提交身份证、病历资料等至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初审,审批通过后次月生效。支付额度按月管理,未用完季度清零,长期处方可延长至季度结算。住院期间暂停门诊待遇。特殊药品与异地保障
8种高价药品(如艾滋病用药恩曲他滨替诺福韦)实行单列支付,报销比例60%-70%。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慢特病资格自动互认,无需重新申请。
提示:患者可通过“湘医保”公众号查询病种细则,及时准备复审材料(如满60岁需年审),合理利用单列支付药品目录减轻负担。政策持续优化中,建议关注官方动态以获取最新调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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