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汕头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397

汕头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1. 单位参保职工

    • 需满足:

      • 生育或手术时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累计缴费满1年或失业期间生育的除外)

      • 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生育政策(如二孩、三孩等)

  2. 灵活就业人员

    • 需满足:

      • 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
  3. 单位特殊情况

    • 若单位因吊销执照、注销等原因未缴费,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津贴,职工可在产假/手术结束后1年内自行申请

二、发放标准

  1. 计算方式

    •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月均工资/30)× 假期天数计发。

    • 新参保单位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假期天数

    • 产假

      • 顺产:98天

      • 难产:128天(98+30)

      • 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 计划生育手术

      • 取宫内节育器:1天

      • 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 输精管/输卵管结扎:7-21天(合并计算)

三、申领流程

  1. 单位垫付

    • 由用人单位在产假/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拨付
  2. 个人申请

    • 用人单位未垫付或注销时,职工可在产假/手术结束后3年内直接申请

四、注意事项

  • 需提供材料:身份证、生育证、住院证明等

  • 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分开申领,后者按医保目录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自汕头市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