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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育津贴报销时间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3027
贵阳市生育津贴报销时间规定如下:
一、申请时限
时间范围
女职工需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 6个月内 (含当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例如:2024年1月分娩的女职工,需在2025年7月前完成申请。
单位办理责任
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个人不可自行操作。
二、审核与拨付周期
审核时间
医保机构受理申请后, 25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通过FES拨付的直接到账,未拨付的需到指定窗口办理)。
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 20个工作日内 拨付至参保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女职工。
三、注意事项
若单位未及时申报,可能影响津贴领取。
连续缴费满6个月(含)是享受津贴的基本条件,不足部分由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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