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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5929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参保范围与对象
单位覆盖 :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需为在职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个人参保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职工,可同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单位缴费 :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低于全市60%或高于300%时按相应比例计算。
欠费处理 :欠缴6个月内可补缴及滞纳金后补发,超过6个月由单位承担生育津贴。
三、待遇享受条件
缴费要求 :需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
生育合规性 :需依法办理生育登记,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
四、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
计算方式: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128天,难产/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加15天)。
示例:月均工资9500元,顺产可领约40533元。
生育医疗费用
产前检查 :唐筛、超声等常规项目可报销,限额约1400元。
分娩费用 :顺产约2000元,剖宫产约3000元,难产/并发症费用按比例报销。
计划生育手术费 :按定额支付(如人工流产150-250元,剖宫产2500-3100元)。
五、报销流程
线上操作 :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完成生育登记备案。
就医报销 :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
六、特殊情况说明
配偶参保 :女方未参保但男方参保,男方可报销遗传检测及部分手术费。
个人参保限制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职工,生育医疗费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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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