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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事业单位有生育津贴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6378
广西事业单位的生育津贴政策如下:
一、总体规定
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中按0.3%费率缴纳生育保险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如国家机关、群团机关)的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产假工资由单位按原标准发放。
其他事业单位
非财政全额拨款或按0.5%费率缴纳生育保险的事业单位,其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由医保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单位再按原渠道发放给职工。
二、关键条件
缴费要求 :需连续270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
申请时效 :生育或手术后180天内申请。
待遇不重复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申领。
三、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及退休女性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由医保机构支付给单位,单位不得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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