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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1阅读量:5530
南昌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 :
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98%。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500元,支付比例95%。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800元,支付比例90%。
- 居民医保 :
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60%。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60%。
- 统筹外住院 :
异地安置人员 :执行南昌市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转诊转院人员 :按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待遇标准支付。
未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手续人员 :起付线为800元,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35%比例支付。
- 江西省内异地就医 :
- 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同级别医药机构的同比例计算报销待遇,不提高起付线,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不降低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二次报销 :
- 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建议:
异地就医前 :建议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了解具体报销政策和比例。
住院期间 :确保携带相关就医材料,如社保卡、身份证、异地长期居住证明等,以便顺利结算。
后续报销 :注意二次报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政策减轻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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