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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1阅读量:2352
根据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以下是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
1. 总体报销比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南昌市居民医保综合报销比例已提高至70%。这一比例适用于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
2.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门诊慢特病(慢性病、特殊疾病)的报销比例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具体如下: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此外,门诊慢特病的起付线为300元,超过起付线后即可按比例报销。
3. 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相关,具体如下: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时,起付线会逐次递减,第二次住院按20%递减,之后不再递减。
4. 大病保险
居民医保参保人若按时足额缴纳了大病医疗保险费,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6万元。
- 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5. 政策依据
上述报销比例及政策内容来源于《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调整通知,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和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查询具体病种、费用明细等,建议访问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咨询当地医保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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