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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医保报销比例新规定2024年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259
德阳医保报销比例新规定2024年:
德阳市2024年医保报销比例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报销50%;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可报销70%;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可报销80%。
- 住院报销比例: 首次住院起付金额为1300元,之后住院起付标准按50%确定(即650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8%、85%和82%,具体比例取决于医院级别。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比例: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75%,低档(一档)年度限额100元,高档(二档)年度限额2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低档(一档)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0%,其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高档(二档)报销比例相应提高。
慢特病报销比例:
- 甲类病种: 在扣除乙类个人先行自付费用后,一个年度内负担一次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精神疾病不设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 乙丙类病种: 在治疗机构和符合规定的定点药店发生的符合认定病种诊疗范围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0%。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段计算、累加给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保险赔付范围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分段按以下比例报销:20000元(含)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元以上至60000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65%;6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75%;10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5%。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前,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发生费用-自费费用-乙类先行自付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5%。
-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发生费用-自费费用-乙类先行自付费用)×50%。
以上为德阳市2024年医保报销比例的新规定,具体报销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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