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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领了就不能领工资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5-09阅读量:6800

​生育保险和工资并非二选一,但通常不能同时领取。​​生育津贴本质上是产假期间的工资替代,由社保基金支付。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若未参保,则由单位全额支付产假工资。​​关键点:生育津贴与工资“就高发放”,不可重复领取​​,具体规则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1. ​生育津贴的性质​
    生育津贴是社保基金对女职工因生育中断工作的经济补偿,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某单位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98天产假可领津贴约26133元(8000÷30×98)。

  2. ​工资与津贴的关系​
    已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通常只领生育津贴,但若津贴低于产前工资(如本人月薪1万元,津贴按单位月均8000元发放),单位须补足2000元/月的差额。未参保者则由单位按产前工资标准支付。

  3. ​特殊情况处理​
    若产假未休满提前上班,可同时领取工作期间的工资和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部分地区允许灵活申领,如广东省通过“无感办”直接发放津贴至个人账户。

  4. ​维权注意事项​
    单位拒付差额或克扣津贴属违法,女职工可向人社部门或工会投诉。社保缴费基数直接影响津贴金额,需确认单位是否足额缴纳。

生育保险政策旨在平衡职工与企业的权益,建议女职工提前了解当地细则,保留工资条、社保记录等凭证,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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