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动态
热点资讯
民政二次报销与大病救助
有家健康网 2025-05-09阅读量:764
两种不同救助方式
关于民政二次报销与大病救助,以下是综合说明:
一、民政二次报销
定义与性质
民政二次报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医保)与大病保险的衔接机制,属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部分,由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用于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报销比例与标准
起付线 :不同地区标准不同,例如北京市起付线为5万元,超过部分按50%-60%比例报销;
救助对象 :通常为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自付高额费用的家庭,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申请流程
- 由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诊断书等材料。
二、大病救助(医疗救助)
定义与性质
大病救助是针对医疗费用负担过重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体提供的专项救助,属于社会救助体系,与二次报销的资金来源和救助标准不同。
救助标准与条件
家庭自负标准 :连续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2.5万元、2万元等不同额度,分别给予不超过5000元、4000元、3000元的临时救助;
特殊群体 :如特困人员(老年人),不设年度起付标准,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达100%。
申请流程
- 由户籍或居住地乡镇处受理,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提交申请,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由民政部门审批。
三、两者的区别
维度 | 民政二次报销 | 大病救助(医疗救助) |
---|---|---|
资金来源 |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结余 | 财政专项拨款 |
救助对象 |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自付高额费用家庭 | 医疗费用负担过重且基本生活受影响家庭 |
报销比例 | 部分费用按50%-60%报销 | 根据家庭自负额度按20%-30%报销 |
起付线 | 5万元(部分地区更低) | 无统一起付线(特困人员) |
四、注意事项
两种救助需结合使用,优先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剩余部分可申请二次报销或医疗救助;
具体政策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