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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医保统筹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3阅读量:6743
存在不同情况
保定市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居民 :
- 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60%。 
-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70%。 
- 多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的起付标准的75%计算。 
- 城镇职工 :
- 在职职工 : 
- 第一次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30%。 
- 第二次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30%(起付标准)+ 28%(个人负担)。  
-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30%(起付标准)+ 26%(个人负担)。 
- 退休人员 : 
- 第一次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27%。 
- 第二次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27%(起付标准)+ 25%(个人负担)。 
-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27%(起付标准)+ 23%(个人负担)。 
- 多次住院 :第二次起付标准比例为10%,个人负担28%;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为8%,个人负担26%。 
-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 :由50%提高至60%。 
- 退休职工 :由60%提高至70%。 
- 参保城乡居民 :由50%提高至60%。 
- 起付标准 :
- 参保县域内 :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公立中医院):4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 参保县域外统筹市域内 : 
- 一级及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2000元 
- 统筹市域外医疗机构 :25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