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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1768

湖南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1. 累计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以及外省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后,均可视为本省视同缴费年限。但参加居民医保的年限,不能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2. 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2年,并且自《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施行后,每年增加在本省范围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年,5年内逐步达到15年。

  3. 补缴规定:如果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满足年限要求。补缴时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为基数,以用人单位缴费率与个人缴费率之和为缴费率(灵活就业人员则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费率),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方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

湖南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有明确要求,累计缴费年限男女有别。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通过补缴或继续缴费方式解决。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变化,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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