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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育儿假实施细则
有家健康网 2025-04-05阅读量:9170
黑龙江育儿假实施细则如下:
一、育儿假时长与对象
基础时长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 10天育儿假 ,假期工资照发。
特殊情形延长
每多生育1个子女,育儿假增加 5天 ;
独生子女家庭额外增加 5天育儿假 。
年龄分段补贴
子女年龄超过1周岁的,按 1倍工资 标准给予补贴。
二、灵活安排机制
分次休假
育儿假可在1.5年内分次申请,每次不少于 30天 ,具体安排可根据职工及单位需求灵活调整。
与产假合并
育儿假可与产假同时申请,但需符合总天数要求(如产假180天+育儿假10天≤365天)。
三、申请条件与材料
基本条件
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地户籍,依法生育并现存 2个及以上子女 ;
子女出生时间需在2021年10月29日之后。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免冠照片;
婚育情况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等。
四、权益保障
工资福利
假期工资、绩效正常发放,不得因休假降薪、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保护
产假、育儿假期间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
补贴政策
哈尔滨市对二孩、三孩家庭每月发放 500元 补贴,三孩及以上 1000元 ,直至子女3周岁,总计不超过36个月。
五、其他说明
跨地区就业 :夫妻异地工作可合并使用育儿假;
争议解决 :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专项通道维权。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9日正式实施,适用于全省,哈尔滨市作为试点在补贴标准上有所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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