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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计划生育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09阅读量:3729
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生育政策调整
三孩生育政策全面实施
辽宁省正式废止此前全面两孩政策,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
生育登记与审批简化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不再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夫妻可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二、生育支持措施
婚假与产假延长
婚假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增加7日婚假,适用于所有夫妻;
产假 :符合条件女性增加60日产假,男方护理假20日,具体以最新细则为准。
育儿假与护理假
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子女可获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照料假。
生育津贴与保险保障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多孩可增加津贴比例;
取消社会抚养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三、家庭权益保障
历史政策衔接
2021年已实施的延长婚假、产假等政策延续执行;
独生子女家庭原有奖励扶助政策继续有效。
监督与奖励机制
鼓励公民监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举报违规行为可获奖励;
对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经费支持。
四、其他调整
生育间隔放宽 :再婚夫妻生育第三孩的条件有所调整,但具体细则需以最新文件为准;
法律责任明确 :条例强化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合法生育权益。
以上内容综合了2021年修订草案与2024年最新实施条例,体现了辽宁省对生育政策调整的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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