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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保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9282
梅州市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政策明确,涵盖参保范围、住院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及缴费标准,本文详解各项关键内容。
梅州市医保参保人员范围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保,无户籍限制;生育保险覆盖国家机关、企业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待遇方面,市内定点医院起付标准按等级划分,一级200元、二级450元、三级65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在职85%、退休90%,市外住院按规定办理备案后可享受相应报销。生育保险提供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支出。普通门诊及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制度同步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执行国省政策,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自付10%,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则为医保政策范围内高额自付费用提供进一步保障,筹资标准每人每月13元(单位8元、个人5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实际限额55万元(含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缴费基数上限20931元/月、下限4186元/月,单位及个人按比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固定标准执行,退休及失业人员另有补充规定。参保者需按规定完成身份转换或备案手续,就医及报销应提前了解政策细节以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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