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名称 | 基本信息 | 诊疗科目 | 诊疗项目 | 医生团队 | 招聘信息 | 医院地址 | 联系方式 | 规模及相关荣誉 | 经营范围 |
|---|---|---|---|---|---|---|---|---|---|
| 江津爱尔眼科医院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百余家连锁医院之一,民营公司,规模50 - 99人,成立9年,行业为医疗/护理/卫生,在江津区公司人气排名No.352,重庆眼科医疗1,医院No.342,眼科No.70,医疗服务15,医疗科技No.71 | 屈光手术科、白内障科、青光眼科、医学验光配镜、小儿眼病科、斜视科、眼底病科、综合眼病科等全科诊疗 | 半飞秒激光、儿童近视、葡萄膜炎、泪囊炎、远视、近视眼治疗、眼科疾病、老花眼、儿童视力 | - | 招聘类别医疗卫生/美容保健类占比94.1,生物/制药/化工/环保类占5.9;学历大专占比88.2,本科占11.8;工作经验3 - 5年占比41.2,1 - 3年占29.4;工资¥3 - 4.5K占比多为33.3;新3个职位,2024年较2023年增长7 | 重庆市江津区天香街146号(原重庆中草药二厂内);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江新城滨州西路28号(半山府邸26幢)(自主承诺) | 400 - 8392 - 968 | 占地5000多平米;先后被认定为重庆市医保定点医院,江津区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 | 许可项目:预防保健科、眼科、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销售:III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验光配镜服务;医院管理咨询;销售: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眼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江津爱瑞阳光眼科医院 | 自2016年4月成立,是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院集团在江津地区的专业眼科医疗机构 | 预防保健科、内科、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 | 眼睑疾病、青光眼、白内障、干眼症、角膜炎 | 张中玉副主任医师(眼科,擅长白内障、青光眼);刘敏利医师(眼科,擅长角膜病、白内障、青光眼、眼外伤);刘佳主治医师(眼科,擅长白内障、泪囊炎、泪道阻塞);刘承副主任医师(眼科,擅长白内障、玻璃体视网膜病);吴洋主治医师(眼科,擅长近视、高度近视、屈光参差、屈光不正) | - | 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天香街146号;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江新城滨州西路28号(半山府邸26幢)(自主承诺) | 400 - 8392 - 968 | 营业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 | - |
| 江津区中心医院眼科 | 三甲综合医院,本院拥有79个科室,652位医生,眼科好评数为1条,综合评分61 | - | - | 可挂号医生8位 | -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江州大道7 | - | - | - |
| 江津区中医院眼科 | 三甲综合医院,本院拥有75个科室,242位医生,综合评分60 | - | - | 可挂号医生3位 | -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潍柴立交旁 | - | - | - |
备注: 1. 江津爱尔眼科医院和江津爱瑞阳光眼科医院部分地址表述有“自主承诺”情况,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 各医院的诊疗项目可能随着医院发展和技术引进有所更新。 3. 医院的招聘信息是动态变化的,文中数据仅为当时情况。 4. 江津区中心医院和江津区中医院的眼科诊疗科目和诊疗项目文中未提及,以实际医院情况为准。
术语解释: 1. 半飞秒激光:是一种近视矫正手术方式,利用飞秒激光制作角膜瓣,再用准分子激光对角膜基质层进行切削,以改变角膜的曲率,达到矫正近视的目的。 2. 超声乳化白内障手术系统:是治疗白内障的一种先进设备,通过超声波将混浊的晶状体乳化后吸出,再植入人工晶状体,使患者恢复视力。 3. 屈光参差:是指双眼的屈光状态不一致,包括近视、远视、散光的度数或类型不同。 4. 远视:是指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后,导致视物不清。 5. 葡萄膜炎:是一类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葡萄膜的炎症,可累及葡萄膜、视网膜、视网膜血管及玻璃体,常反复发作,可引起一些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6. 泪囊炎:是由于鼻泪管的阻塞或狭窄而引起,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眼病,好发于中老年女性,农村和边远地区多见。 7. 干眼症:是指由多种因素所导致的、以眼睛干涩为主要症状的泪液分泌障碍性眼病,常伴有双眼痒感、异物感、烧灼感,或畏光、视物模糊、视力波动等表现。 8. 角膜炎:是各种因素导致的角膜炎症反应,是眼科常见疾病之一,主要表现为眼痛、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等刺激症状及睫状充血、角膜浸润混浊或角膜溃疡形成。 9. I类医疗器械: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如医用脱脂棉、创可贴等。 10. II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血压计、体温计等。 11. III类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