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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8201
广西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后,在职人员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定额划入,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还可用于支付商保和长护险费用,但不可自由提取。
广西从2023年起调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固定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需注意缴费基数上下限为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300%;部分地区实施长护险政策的,划入金额会扣除长护险费用。退休人员每月按定额划入,标准为统筹地区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各统筹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过渡期政策。部分地区未缴足年限的延缴人员在按月缴费期间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家庭共济功能升级后,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还能在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就医费用。支付范围扩展至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甚至可支付与职工医保衔接的商业保险及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若退休人员未缴费大额统筹费用,可直接从个人账户扣缴。
需明确,医保个账资金通常不可自由提取,仅在参保人出境定居、死亡、异地安置或服役等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支取。若选择一次性领取延缴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需提前一次性补缴欠缴费用。异地就医个人账户余额虽可提现,但仅限参保地与就医地不同且为广东省内的情况。
广西医保政策通过提高统筹基金占比、强化共济功能,推动门诊待遇提升。参保者需关注本地具体执行细则,合理使用个账资金并关注政策调整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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